目的:比较维吾尔族(简称维族)和汉族足月新生儿低出生体重(LBW)发生的危险因素的不同,为预防和控制LBW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间足月LBW新生儿87例为病例组(汉族38例,维族49例),同期足月正常体重儿186例为对照组(汉族92例,维族94例),进行“低出生体重可能的环境危险因素”问卷调查,并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比较维汉族新生儿LBW发生的危险因素。结果维族LBW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汉族(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父亲饮酒(OR=2.472, P=0.015)、吸烟(OR=2.323,P=0.007)、母孕期并发症(OR=14.377,P<0.001)、孕次(OR=2.995, P=0.001)是汉族新生儿LBW发生的危险因素;父亲饮酒(OR=1.968,P=0.007)、母孕次(OR=1.953, P=0.005)、母孕期并发症(OR=10.283,P=0.002)、室内环境不良(OR=1.367,P=0.027)是维族新生儿LBW发生的危险因素。结论维族和汉族足月LBW新生儿的体格发育状况有差异。维汉族新生儿LBW的发生在传统因素,如父亲饮酒等不良行为、孕母孕次和孕期并发症等上比较一致,但室内环境因素在维族新生儿LBW的发生中也起了作用。
作者:刘早玲;李秋岑;周天虹;张乐
来源:中国当代儿科杂志 2015 年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