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肺结核诊断及时性对结核病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经济负担的影响.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湖南省6个贫困级别不同的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登记的386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包括诊疗过程、医疗费用等的自制问卷调查(问卷通过2次现场预调查,国内外专家4次评审确定),发出386份调查问卷,收回381份,有效问卷354份;比较确诊前后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负担,并用单因素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患者发现延误对结核病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结果 354例调查患者患病后1年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829524.5元人民币(下同),确诊前阶段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478435元,占57.68%;确诊后总额为351089.5元,占42.32%.患者家庭直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300989元,确诊后为215795元)、患者直接医疗费用(确诊前为265299元,确诊后为183321元)、直接非医疗费用(确诊前为35690元,确诊后为32474元)、患者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61882.5元,确诊后为126182.5元)和陪护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5563.5元,确诊后为9112元),确诊前产生的费用均高于确诊后,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3.6879、3.7278、2.1429、1.9902、5.995,P值均<0.05).湖南省政府在患病后1年内对354例患者投入的直接医疗费用为14514
作者:白丽琼;肖水源;李艳红;唐益;龚德华;谭振;范江静;万燕萍;肖涛
来源:中国防痨杂志 2012 年 34卷 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