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为政府制定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和对策提供依据.方法:设计统一的调杳表,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5个行政市22个市县(区)在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所有婴儿进行入户调查,资料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索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8.72/万;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孕早期发烧(OR=1.116)、孕早期服用抗生素(OR=1.559)、孕妇异常生育史(OR=1.281)、近亲结婚(OR=17.328)、早产(OR=1.147)、汉族(OR=1.471)、常住地为农村(OR=1.311)是出生缺陷的危险因素.结论:宁复回族自治区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加强婚前健康教育、避免近亲结婚、提倡婚前榆查、做好孕早期防护和加强产前检查等方面入手.
作者:张宏;霍正浩;刘兰;王风兰;张涛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11 年 26卷 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