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索抗抑郁药配合认知行为治疗与单用药物治疗对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的临床疗效的差别.方法对64例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诊断的患者,分别予氟西汀治疗(简称药物组)和氟西汀加认知行为治疗(简称心理-药物组).分别比较两组治疗前与治疗后2、4、6周、半年、1年、2年的疼痛症状评分和HAMD评分、治愈率、以及2年后复发率.结果心理-药物组4周和两年时的疗效明显优于药物组,HAMD总评分、躯体化症状因子评分与认知障碍因子评分均明显低于药物治疗组(P<0.05),治愈率明显高于药物组(P<0.05).心理-药物组2年复发率(13.33
作者:武绍远;钟静玫;陈辉;林岚;陈文利;丁里
来源: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 2006 年 32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