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四种肿瘤标志物检验对胃癌的诊断价值.方法 选取 40 例胃癌患者作为胃癌组,另选取 10 例胃部良性病变患者作为良性病变组.两组均经临床检查确定疾病类型,并进行肿瘤标志物检查,包括癌胚抗原(CEA)、糖类抗原 50(CA50)、糖类抗原 72-4(CA72-4)、糖类抗原 19-9(CA19-9).比较两组患者CEA、CA72-4、CA50、CA19-9 水平及阳性检出率;比较四种肿瘤标志物对胃癌的诊断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与阴性预测值.结果 胃癌组患者CEA(42.19±6.43)ng/ml、CA72-4(21.19±3.22)U/ml、CA50(63.18±6.84)U/ml、CA19-9(74.27±7.14)U/ml明显高于良性病变组的(6.48±0.83)ng/ml、(2.94±0.21)U/ml、(18.28±3.93)U/ml、(23.83±5.24)U/ml,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胃癌组患者CEA、CA72-4、CA50、CA19-9 阳性检出率分别为 50.0
作者:李健;刘雄英;彭海红;谢曙光
来源: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23 年 17卷 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