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孕11~13
+6周胎儿犁腭部长径和厚径的参考值范围及其对该孕期胎儿唇腭裂的诊断价值。
方法:选取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行孕11~13
+6周超声检查的孕妇1 559例,在头面部正中矢状面观察胎儿犁腭部,分别测量其长径和厚径,制定正常胎儿参考值范围。将在此期间诊断并随访证实的唇腭裂胎儿犁腭部长径和厚径与参考值范围作比较,验证该参考值范围对孕11~13
+6周胎儿唇腭裂的诊断价值。
结果:按照不同孕周将1 518例正常胎儿分别分为11~11
+6周、12~12
+6周、13~13
+6周,胎儿犁腭部长径参考值分别为4.3~5.9 mm、5.0~6.8 mm、5.4~7.7 mm,厚径参考值分别为2.0~2.9 mm、2.2~3.4 mm、2.5~3.8 mm。胎儿犁腭部长径和厚径与胎儿头臀长呈显著正相关(
rs=0.733、0.634,均
P<0.001)。1 559例胎儿中,25例诊断并证实为唇腭裂,其犁腭部厚径均小于参考范围最小值,22例(88.0
作者:简练;王丽敏;郑丽;张婕;尚宁
来源: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 2023 年 32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