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验研究以听阈、耳蜗酶组织化学检查为指标,探讨了甲状腺激素对噪声性听力损伤的保护作用。结果表明:108dBA的稳态噪声连续暴露7d后1、2及5d测试,口服三碘甲腺原氨酸(T
3)组动物的听阈上移幅度均小于对照组,相差非常显著;同时,T
3组动物耳蜗毛细胞琥珀酸脱氢酶活性减弱程度比对照组明显为轻。提示动物口服T
3,使体内T
3含量达到较高水平后,可明显减轻噪声的听力损伤作用。从而为进一步研究甲状腺激素与噪声性听力损伤的关系提供了依据。
作者:郑向阳;高文元;阮芳铭;刘彦君
来源:中华航海医学杂志 1994 年 01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