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评价自妊娠早期开始实施生活方式干预是否能降低高危孕妇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发病风险。方法:自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在天津市市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和郊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招募有高危因素[妊娠早期体重指数(BMI)为24~35 kg/m
2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妊娠6~15周孕妇作为干预队列,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回顾性收集同期在天津市一个市区(南开区)和一个郊区(东丽区)接受孕产妇常规管理但未纳入干预队列的所有具有上述高危因素的孕妇信息,作为对照队列。干预队列接受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生活方式干预(营养、运动和体重控制)。基线调查时,收集年龄、糖尿病家族史、孕周和空腹血糖(FPG)水平等信息,记录身高和体重并计算BMI。所有孕妇在孕24~28周接受两步法GDM筛查。两组间比较采用
t检验或
χ2检验。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评价生活方式干预对降低GDM发病风险的效果。
结果:干预队列和对照队列分别106人和2 348人纳入研究,干预队列和对照队列的孕妇在怀孕年龄、一级亲属糖尿病家族史比例、基线调查时孕周和基线调查时FPG水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孕24~28周时,干预队列和对照队列的GDM发病率分别为19.8
作者:李卫芹;王蕾棽;张爽;李薇;王烁;刘慧坤;冷俊宏
来源:中华糖尿病杂志 2022 年 14卷 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