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了解全国疾病监测系统(DSPs)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漏报情况及其漏报特征.方法 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在DSPs的161个监测点各抽取6个行政村(居委会),收集其2006-2008年常住人口资料,开展死亡病例漏报调查,覆盖人口6 422 667名,分年龄、性别和地区对漏报率进行估计,并对漏报率调整前后的死亡率进行比较.结果 全国总粗死亡漏报率为16.68% (6271/37 603),经加权调整后,漏报率为17.44%,城市略低于农村,分别为16.08%与18.14% (P <0.01);中部与西部高于东部,分别为19.27%、18.15%和15.46% (P<0.01).0~4岁儿童漏报率远高于5岁以上年龄组,分别为34.95%、16.90% (P <0.01);其中0~4岁年龄组性别差异较大,女性为39.36%,男性为31.93%.死亡率经漏报调整后,全国男性的死亡率由6.38‰调整到7.74‰,女性由4.66‰调整到5.64‰;中部地区男性死亡率调整前后分别为6.49‰与8.00‰,女性调整前后分别为4.59‰与5.73‰.0~4岁儿童死亡率男性调整前后分别为2.48‰与3.64‰,女性调整前后分别为1.98‰与3.27‰;其中,城市儿童死亡率调整前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分别为1.76‰与1.39‰,调整后儿童女性死亡率高于男性,分别为2.41‰与2.26‰.5岁以上男性死亡率经漏报调整后由6.60‰调整到7.96‰,女性由4.80‰
作者:王琳;王黎君;蔡玥;马林茂;周脉耕
来源: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2011 年 45卷 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