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调查合肥市某市级医院职业病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后,职业病诊断情况.方法 对该职业病诊断机构从1986年成立并同时被授予职业病诊断权开始工作至2002年4月30 日 16年间新诊断职业病病人的资料,与2002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5年间新诊断职业病病人的来源、人数多少、诊断职业病的种类变化、病人所在企业性质等资料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新诊断职业病总例数仅40例,均为国有企业职工;实施后新诊断53例,其中国有企业42例,民营9例,合(外)资2例.检出病种也有所增加.结论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在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作者:周俊生
来源:职业与健康 2008 年 24卷 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