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产前超声在胎儿畸形诊断中的临床价值,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方法:对132例经超声产前检查诊断为畸形胎儿的超声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132例畸形胎儿中,103例为单系统畸形(78.03%);29例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畸形(21.97%);88例为单系统单一畸形(66.67%);44例为单系统多发畸形(33.33%)。在<25岁孕妇中,检出55例畸形胎儿(41.67%);在25~29岁孕妇中,检出37例畸形胎儿(28.03%);在30~34岁孕妇中,检出24例畸形胎儿(18.18%);在≥35岁孕妇中,检出16例畸形胎儿(12.12%)。在孕周<20周的孕妇中,检出23例畸形胎儿(17.42%);在孕周20~27周的孕妇中,检出59例畸形胎儿(44.70%);在孕周≥28周的孕妇中,检出24例畸形胎儿(37.88%)。结论:产前超声检查具有诊断准确、操作简便易行、无创伤、可反复进行检查等优点,是我国预防畸形胎儿出生的有效干预措施之一。
作者:魏华
来源:陕西医学杂志 2014 年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