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县级综合医院承担结核病定点医院任务的成本及其补偿情况.方法:选择东部和西部两家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为研究对象,采用全成本和四级阶梯分摊法核算新增的结核病门诊诊疗服务成本和结核病管理服务成本.结果:2008年两家医院结核病门诊诊疗服务所投入的全成本分别为每诊次185.58元和257.48元,结核病门诊服务收入分别为每诊次155.00元和161.07元,无法弥补全成本,亏损额分别为每诊次30.58元和96.41元.结核病管理服务所投入的全成本分别为每例患者360.70元和271.23元,管理服务无任何收入可以补偿,其成本即为亏损.结论:建议对承担结核病定点医院任务的县级综合医院,应建立全成本基础上的分类补偿政策.管理服务成本应当由政府承担,门诊服务成本可以由医疗保障来补偿,并适当提高补偿水平.
作者:王黎霞;阮云洲;姜世闻;王梅;杜莹
来源: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1 年 04卷 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