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研究通过分析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2007-2013年全国残疾人监测研究数据,描述历年有精神残疾者接受治疗和康复的情况,并通过纵向比较历年治疗康复率,总结精神残疾人接受治疗康复的变化趋势.方法:2007-2013年全国残疾人监测研究是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每年一次的追踪调查.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全国734个县抽取有代表性的样本2 526 145人,首先通过筛查发现疑似残疾人,然后由精神科医生依据ICD-10和WHO DASⅡ标准,将患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WHO DAS Ⅱ得分≥52分者,诊断为精神残疾.自2007至2013年,全国残疾人监测研究每年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734个样本县中每个县抽取1~2个调查小区,通过入户填写问卷的方式调查生活在小区中残疾人的生活、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状况及变化情况.结果:分析发现有精神残疾者接受治疗康复率大幅上升,自2007至2013年,≤17岁有精神残疾的儿童接受治疗训练率从23.5%上升至43.9%,≥18岁有精神残疾者接受治疗率从49.5%上升至66.9%,接受康复率从21.8%上升至58.7%.但是,关于治疗康复效果,历年调查中认为效果“一般”的有精神残疾者均远远多于
作者:刘天俐;陈功;温煦;郑晓瑛
来源: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17 年 31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