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的临床效果.方法 58例ARF患者经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治疗48 h后病情好转,尚未完全满足撤机条件时随机分为两组,NIV组:拔管立即给予NIV作为撤机方法;有创压力支持通气(IPSV)组:继续经人工气道给予PSV实施撤机.观察比较两组患者动脉血气变化、并发症发生率、机械通气时间和住院时间、再插管率和病死率.结果 NIV组有创通气时间显著短于IPSV组(P<0.05),两组总的通气支持时间相似.NIV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发生率显著低于IPSV组(P<0.05),住院时间显著短于IPSV组(P<0.05).两组再插管率和病死率相似.结论 NIV用于接受机械通气的ARF患者撤机可缩短有创通气时间和住院时间,降低VAP的发生率.
作者:李坚;张德厚;黄贤凤;束国荣;包泉磊
来源:中国急救医学 2007 年 27卷 12期